一是参与视察团前期准备工作。
二是组织本组委员按照视察日程进行活动,重视视察期间的安全。
三是及时反映和解决委员提出的问题。
四是做好视察期间召开的汇报会、座谈会记录。
五是主动收集和了解委员参加活动期间提出的有关提案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况,并及时转交办公厅有关部门。
六是及时了解掌握并反映本组委员的身体状况,对身体较弱或行动不便的委员主动做好服务工作。
七是负责承办带队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。
来源:云南政协网